部门预算公开内容
一、部门概况
1、主要职责
2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二、部门预算公开表(表格为省厅格式)
1、部门预算收支总表
2、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总表
3、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
4、部门预算上级专项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
5、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表
6、部门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表
7、部门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表
8、部门预算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表
9、部门预算债务支出明细情况表
10、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
11、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
12、单位公用经费情况表
13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表
三、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1、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
2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
一、主要职责
1.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。
2.负责全市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以及依法授权的外国(地区)企业、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,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。
3.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,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。
4.承担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责任,组织查处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违法违规行为。
5.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,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,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,指导消费者咨询、申诉、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,依法保护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6.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,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、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。
7.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、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(价格垄断行为除外)。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、商业贿赂、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。
8.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、经纪人及其经纪活动。
9.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,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,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,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
10.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,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。
11.负责商标管理工作,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,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,负责省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。
12.组织指导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,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,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。
13.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机关预算。
2015年末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实有人数350人,其中行政在职196人,事业在职15人,离退休139人。
2016年批复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指标为2,100.68万元;2016年部门预算运转指标为100万元;2016年部门预算非税支出指标为85万元。
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
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
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,285.68万元。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,200.68万元;其他非税收入85万元。支出包括:基本支出2,100.68万元;项目支出100万元;非税收入项目支出85万元。
其中,基本支出2,100.68万元,包括:工资福利支出1,195.45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140.08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5.15万元;项目支出100万元包括:商品检测费、农资检测费、公告费、打击传销经费、查处无照经营、第三方审计费、营业执照费、网络建设费、房屋修缮费等;非税收入项目支出85万元包括:办案经费、奖励费以及协办费等。
二、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说明
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“三公”经费合计210.87万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公务接待费2.87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208万元。
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合计196.32万元,比2015年减少14.55万元,同比减少6.9%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公务接待费2.87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费193.45万元,比2015年减少14.55万元,同比减少6.9%。
我们将采取从严控制因公出国(境)团组数量和规模,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,严格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等措施,努力将今年“三公经费”支出控制在规定的预算内。
附件: /kindeditor/attached/file/20161220/20161220040228_52322.xls